我市全面加强货车超限超载治理
《辽宁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条例》于2月1日起实施,连日来,辽阳公路路政管理局大力宣传《条例》,积极采取措施,全面加强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条例》从货运源头上加强超限超载行为的治理,明确主体责任,强化对非法改装车辆和货物装卸行为的监管,加大对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驾驶人及货运源头单位的处罚力度。为落实《条例》,我市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以及源头管控与通行监管相结合的原则。辽阳路政局和交警部门在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对货运车辆实施检测,并根据路面情况,利用动态检测技术监控设备,在公路出入口、货物集散地、装载点或易发生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路段实施检测。经检测认定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责令承运人采取自行卸载、分装等改正措施,消除违法状态。对于货运源头单位未按照货运车辆装载要求合法装载货物,未如实计重、开票、签发装载单等行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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