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交办工作会议
3月13日,我市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交办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向承办单位统一交办大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签订代表建议办理责任状,明确代表建议办理的责任和任务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立宪,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之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春军、李占利、谷连久出席会议。
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意见225件。这些建议、批评、意见交由市政府办理209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7件,市人民检察院办理1件,转交其他部门和组织办理的8件。为了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今年全部代表建议中,主任会议确定5件作为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以起到办理的示范作用。
黄之峰要求,各承办单位和部门要不断深化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性和主动性。要切实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正确处理领导与交办单位、自身办与合力办、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完善制度,加强督办力度,强化工作措施。
杨立宪要求,各承办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用创新的精神和法治的理念认真办理代表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重点督办建议全部落实。健全办理工作责任制,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科室具体抓、落实专人认真抓”的工作机制,做到任务、人员和措施“三落实”。要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建议办理工作落实。要加强沟通协调,着眼于解决问题。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做好办前、办中、办后的三访工作,在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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