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社会救助长期公示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按照辽市政办发[2019]19号文件精神,截止2021年3月底,全区共有低保户1859户 2956人,其中城市低保963户,1***0人;农村低保896户1316人。
二、临时救助
截止2021年3月底,全区共救助19人次,累计发放救助款物折合人民币3.2898万元。
三、取暖救助
(一)取暖救助范围: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城乡低收入家庭;
3、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
(二)取暖救助标准:
城市低保户取暖救助标准按建筑面积在60㎡以内给予减免,超出救助面积部分个人承担;城市低收入家庭取暖救助标准按建筑面积60㎡以内给予60%减免,超出救助面积部分个人承担;分散取暖救助标准按上级相关文件执行,目前城市分散取暖救助标准为700元/年,农村分散取暖的低保户、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救助标准为300元/年,农村低收入家庭救助标准为200元/年。
2021年3月宏伟区低保金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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