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地区3月份醉驾名单公布酒精含量最高达261mg100ml
抗疫重要,交通安全也同样重要!为全力遏制复工复产后,涉酒交通事故回潮反弹态势,嘉定交警部门会同各派出所始终保持常态!长效!重拳!整治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现公布3月1日-3月26日嘉定区醉驾名单,其中醉驾酒精含量最高达261mg/100ml,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们引以为戒,安全第一!↓详见↓
小嘉提醒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通讯员:朱祎芸,编辑:卢泽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