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海睿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开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检查的通知(书面检查)
上海睿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下称《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委拟对贵司遵守《办法》的有关情况进行书面检查。
根据《办法》第二十二条,“商务主管部门可依法查阅或者要求被检查人提供有关材料,被检查人应当配合检查,如实提供”,现请你(单位)于2021年 1 月22日前将有关材料寄送至杨浦区惠民路800号杨浦区政府2号楼2008室,或通过邮件(ypwzglk@126.com)、传真(65631555)方式提交如下材料:
1、经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的章程;
2、出资证明(验资报告、财务报表、银行进账单等);
3、股权结构图(追溯实际控制人);
4、增资协议;股权转让合同(如有增资、股转情况);
5、资产评估报告(涉及并购交易的)。
本次检查结果将记入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与市场监管、外汇、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共享,并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对检查事宜存有任何疑问,可与我委外资科进行联系。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方式:65148753
上海市杨浦区商务委员会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