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置上海品学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批复
唐晶、朱耀珍、陈海云:
你们申请举办“上海品学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申报材料已收悉,经上海师源评估事务所对学校进行设置评估后,基本符合《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沪府办发〔2017〕82号)相关要求。现经我局审定,同意设置上海品学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学层次:中等及中等以下非学历业余教育;办学类型:外语类、文化类(7-15岁);办学场地:杨浦区安波路533弄1号3楼。
希望你们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精神,依法治校,规范办学。
学 校 名 称 负责人
上海品学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吴克华
办学许可证编号 131***********9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