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杨浦区抚恤补助伤残抚恤资金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分配结果说明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1月26日发表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沪民优发[2017]3号)等文件要求,按照规定的补贴标准,对伤残人员、“三红”、“三属”等人员给予抚恤和生活补助。2017年杨浦区共发放伤残抚恤补助资金2,021.3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369.60万元(其中:2017年度下达中央财政资金***6.70万元,2016年预下达2017年度中央财政资金722.90万元),区财政资金651.72万元。抚恤补助伤残抚恤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由街道负责发放,发放的形式主要是通过***发放。各街道镇资金分配明细详见***。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1 20:22:4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