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人大十六届一次会议第C002号建议的答复
对区人大十六届一次会议
第C002号建议的答复
千应庆、刘晨、吴国芳代表:
您三位提出的第C002号“建议修改急诊危重病人取药还需重新挂号”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0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23号)、《上海市急诊、ICU质控手册》(2014版)的要求和建设标准,我委对急诊的建设非常重视,已经全部在区属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建立并完善了急诊抢救-留观-ICU连贯性一体化的绿色通道救治体制,凡是遇到心肺脑复苏、严重中毒、休克、心力衰竭等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抢救患者,均直接进入“急诊绿色通道”先行抢救,在不影响抢救的前提下再补办挂号、收费等手续。
针对提案中涉及“抢救过程中个别所需药品必须挂专家门诊号才能按医嘱取药”的问题,我委对区属各医疗机构进行了自查,未发现上述相关问题,并要求在危重急诊患者的抢救过程中,必须遵循“先救治、后付费” 、“快速、高效、安全”等原则,在取药、检查及收费时予以最优先的照顾,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
今后,我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区属各医疗机构的监管,定期督查,对违反相关制度及规定的医疗机构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不断提高急救能力和诊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更好的为区域内人民的健康保驾护航。
感谢提出的宝贵建议及对医疗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杨浦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