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五大功能区评估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杨府办发〔2015〕9号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五大功能区评估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关于五大功能区评估体系的工作方案》已经2015年2月10日区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5年3月16日
关于建立五大功能区评估体系的工作方案
为落实《关于建立五大功能区协调推进机制的实施意见》(杨府办发[2014]106号),由区发改委牵头编制五大功能区评估体系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机制要管用。牵头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功能区之间、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形成良性的工作机制,并且将机制落实到实处。
2、目标要明确。各部门要根据功能区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实效。
3、责任要清晰。牵头部门要以项目化形式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和承办人,支撑部门和街道要全力配合。
4、推进要有力。要围绕项目建设进度、招商服务的数量、产业集聚度、资源利用效率等内容,形成定期报告制度。
二、评估指标
围绕五大功能区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主要针对已建、在建、拟建项目进行协调推进,并对阶段性工作及功能区所有项目载体进行评估。指标内容包括:
1、经济贡献率
(1)
(2)
2、产业集聚度
(3)
(4)
3、资源占有率
(5)
备注:商务资源面积包括地上地下商业商务资源面积
单个项目指以发改委核准备案目录为准
(6)
4、招商引资及税收落地情况
(7)各功能区引进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分注册资金500万以上、1000万以上、5000万以上三个指标)
(8)单个项目及功能区内在地经营且在本区缴纳税收企业数量和非在本区缴纳税收企业数量
5、载体建设情况
(9)开工面积与竣工面积(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确定的项目开竣工面积为准)
6、服务企业情况评估
(10)功能区内企业对各功能区相关部门服务满意度测评
三、主要职责
充分利用“杨浦区楼宇经济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该系统由数据库系统、报表系统、报告系统三部分组成。由区各相关部门上报数据,于每年一季度公布上一年度全区数据,信息系统全区共享。
1、数据库系统
由区规划土地局负责提供楼宇项目信息等数据。
由区税务局负责提供税收信息等数据。
由区统计局负责提供企业信息等数据。
由区发改委负责将相关数据导入信息系统,并进行核对、平衡和衔接。
各牵头单位及相关投资服务发展分中心负责上述数据的复核工作。
2、报表系统
报表系统的指标反映一定时期五大功能区项目建设整体情况、引进企业情况等内容,包括经济贡献率、产业集聚度、资源占有率、税收落地、载体建设等指标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形成季度、半年、全年报表。
3、报告系统
报告系统主要包括准确反应各功能区特点的产业发展情况(如五角场功能区:科技、教育发展情况,滨江发展带:科技商务发展情况,环同济知识经济圈:现代设计业发展情况,大连路总部研发集聚区:企业总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发展情况,新江湾城:科技产业发展情况)、产业载体项目建设情况、招商引资情况、功能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情况,以及项目推进中需要协调解决的各类事项。
四、评估节点
1、由区发改委会同区税务局和区规划土地局等部门于每年第一季度发布上一年度全区楼宇单位面积区域经济贡献、企业占有资源落地率等相关数据,作为本年度评估依据。
2、区投促办对各牵头单位每季度工作开展情况经信息系统汇总发布,并报送分管副区长。
3、区发改委每半年将各功能区工作开展情况形成评估报告报区委、区政府。
***:1、各部门需要提供的数据清单
2、五大功能区协调推进分工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