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完成3158万亩中幼龄林抚育任务
本报讯(孟强 记者 李宏)全市营林战线干部职工通过5个多月的艰苦努力,全面完成了315.8万亩中幼龄林抚育任务,不仅有效地改善了林分质量,提高了林地生产力,而且解决了企业富余职工2万余人5个月的就业问题,实现职工月平均收入2400元以上。经省森工总局联合检查验收,抚育后的林分林内卫生状况明显改善,林相整齐,林分密度、树种结构、层次结构更加合理,质量达标。
伊春林区开发建设以来,由于长期重采轻育、重造轻抚,导致天然次生林、人工林林分质量过低,林地生产力和森林的多种功能难以得到有效发挥。随着国家对生态建设重视程度的提高,在实施天保一期工程,大力推进造林绿化和森林保护的基础上,2009年,国家实施了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为实现林区木材停止主伐后科学经营森林职工就业增收开辟了新途径。
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把中幼龄林抚育作为一项事关伊春林业长远发展的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研究部署,明确责任目标,狠抓推进落实,确保了试点的圆满成功,奠定了全面实施的坚实基础。
伴随着国家天保二期工程和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的启动实施,2011年我市中幼龄林抚育任务增加到315.8万亩,是2009年试点任务40万亩的近8倍。在任务量大幅增加,时间紧、任务重、劳力紧张、生产作业条件差、抚育资金没有及时到位的情况下,为全面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抚育任务,全市上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责任、技术、示范、监管、监测、文档等六大管理体系,落实了六定三包责任制,建立上下衔接的全面成本管理责任制度,强化了国投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了投资效益。
为把中幼龄林抚育工作抓实落靠,林管局、林业局、林场(所)行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实施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由主管局长、营林、人社、资源、财政和发改委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副组长,木材经销、木材生产、天保办、资源专员办和安监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中幼龄林抚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抚育工作的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协调解决试点工作的政策和技术问题。同时,林管局与林业局、林业局与林场(所)、林场(所)与作业者分别签订责任书、责任状和承包合同书,形成自上而下的责任、质量保证体系。
在实施过程中,各县(市)区局结合实际,有的放矢地采取强化管理措施,如友好林业局独创了四角桩签字验收法。既林业局同营林科驻场签订中幼龄林抚育作业质量包场责任委托书,驻场员跟班生产作业,详细掌握小班的抚育作业质量,做到拨一号、干一号、合格一号、再干下一号,并在作业小班标牌亲自签字留名。如在上级部门检查时出现问题,驻场员调离工作岗位。林场小班作业结束后,林场自检合格后,技术员要在小班标牌上签字,营林科驻场验收员验收合格后,分别在小班完成的面积和质量作业合格小班牌和小班四角桩上签字,然后向林业局中幼龄林抚育办公室申请验收,营林部门牵头汇同计划、财务、资源等部门组成工作组进行验收时,必须检查小班牌和小班四角桩上联合签字验收情况,无营林科驻场验收员签字的小班视为不合格小班,同时给予验收员经济处罚,实现了责任到人,有力地保证和提升了中幼龄林生产作业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