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批复
索取号:JB2300000-2021-051发布机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标题:关于同意设立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批复文号:静人社〔2021〕75号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成文日期:2021-12-21发布日期:2021-12-21
关于同意设立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批复
关于同意设立非营利性民办职业
培训机构的批复
上海和养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举办者:
你(们)《关于举办“上海和养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的申请》已收悉。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定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的要求,经我局审核,同意设立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具体信息如下:
机构名称:上海和养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注册地址:广中西路1149号三楼303-308室、四楼
培训项目:养老护理员(四、五级)
《办学许可证》有效期: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0日。
此复。
上海市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