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昌路521弄零星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不得实施相关行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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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4日发表
索取号:JD4300000-2021-016发布机构:区房管局标题:关于宝昌路521弄零星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不得实施相关行为的通知文号:静房管〔2021〕16号主题分类:成文日期:2021-06-30发布日期:2021-04-29
关于宝昌路521弄零星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不得实施相关行为的通知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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