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检察院护航营商环境建设
近年来,浦东新区检察院主动寻找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的结合点,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今年2月底,该院结合浦东区位特色功能和发展定位,推出《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浦东新区营商环境建设的十二条意见》。从加大公益诉讼力度,到探索单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再到慎用强制措施,浦东新区检察院积极探索营造法治环境的方式方法,全力投入更加公平公正、透明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打响公益诉讼攻坚战
“生态环境也是良好的营商环境。”这是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长杨玉俊在听取检察五部公益诉讼工作汇报时强调的理念。今年以来,检察五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8件,行政机关全部整改落实。
2018年2月、3月,浦东新区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有3处土地上堆放了大量建筑垃圾、渣土和生活垃圾,没有任何防渗设施。浦东新区检察院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要求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行使行政处罚权,并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土地原状,同时建立长效监管及工作衔接机制,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记者了解到,为更加突出证据的权威性和专业性,该院积极发挥专业机构的专业特长,例如河道案由专业水务机构测量被侵占水域面积。2018年9月6日,该院在全市乃至全国率先探索建立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为来自不同专业领域的8名首聘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了聘任证书。杨玉俊介绍:“让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做到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在服务保障浦东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公益诉讼工作长效机制。”
相对不诉给企业容错空间
2018年5月4日,浦东新区检察院就甲公司以及王某甲等3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罪召开拟不起诉听证会。综合甲公司犯罪情节较轻,认罪认罚、整改到位,又对社会危害性等作出评估,浦东新区检察院同意对该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王某乙和蒋某某以前在乙公司是同事,乙公司为了完成业绩,折价将产品卖给黄牛,黄牛不需要***。2014年年初,甲公司的王某甲听王某乙提起,就想通过让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的方式***,给员工谋福利。蒋某某看在老同事的面子上让甲公司补足4个点后,帮忙开票。2017年底,甲公司和王某甲、王某乙、蒋某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我当初一时糊涂,各方面的发展都受到影响,公司从创立发展到现在真的不容易,我真的太后悔了。”王某甲对此非常懊恼,“公司已退还了全部税款,希望能从轻处罚。”
一家企业被成功挽救的背后,是浦东新区检察院探索单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成效。浦东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朱毅敏介绍,“涉单位犯罪的,一旦课以刑罚,将导致企业的经营能力、融资能力大大降低,企业的投资者、员工以及消费者、上下游经营者将受到巨大影响。”
对于这样的案件,该院聘请专家团队从经济安全、公共利益、市场秩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一方面提出可行性检察建议,限定涉案企业在一定时间段内整改,另一方面评估有无必要对涉案企业启动相关程序。
“对于整改到位、认罪认罚的企业,依法适用不起诉。”朱毅敏说,“这样既震慑企业重视整改,又最大限度保护市场主体的发展空间,给企业容错、改错的时间和空间,营造公平公正、宽松透明的营商环境。”
慎用强制措施
吴某某是上海一家民营企业的董事长,公司从事生产摩托车GPS定位防盗系统。由于与即将离职的张某有私人恩怨,在得知张某曾独自进入公司的情况下,吴某某指使手下员工向公安机关报假案,谎称公司被盗人民币十万元,意图陷害张某。后经公安机关调查,吴某某主动交待了他陷害张某的犯罪事实。
吴某某作为公司的负责人,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公司运营很可能陷入停滞。该案承办检察官毛振平在审查逮捕过程中,考虑到吴某某系初犯、偶犯,并已得到被害人谅解,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故依法对其做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确保了他的公司可以顺利运转。
“类似这样的涉案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一旦采取强制措施,势必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运营。因此我们在办理这类案件时,会将企业的经营情况、公共利益等一并纳入考量范畴,谨慎司法,力求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毛振平介绍说。
据悉,“对于涉案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技术骨干、高层管理等重要岗位人员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依法保障创业创新活力,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也是该院发布的《十二条意见》中一项极为重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