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设立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意见的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3年07月09日发表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山东省实施3年7月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
电话:0531-75873609
邮箱:jngczrzyj@jn.shandong.cn
地址:钢城区府前大街63号
济南市钢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1日
***:《关于设立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关于设立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3 12:27:0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