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业务素质提升以解促和能力——平乐县司法局开展系列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会
平乐县司法局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打造一支业务素质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实现以“解”促“和”,全面提升我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近日,县司法局开展了系列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会,对局机关干部职工进行了人民调解业务培训。
利用周一学习日,先后邀请两位法律功底扎实、调解经验十分丰富的老司法干警授课。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翟朝寿深入浅出地为大家讲述了人民调解的定义、对象,人民调解工作的主体责任人以及在人民调解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廖能忠则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区别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据进行理论讲解,并指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及协调联动作用,让司法干警更清晰地明白司法行政机关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职责定位。
“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特别是基层司法所的司法干警,我们自身更应该明白和了解人民调解的概念、性质和特征,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指导作用,这样才能更好地帮助当事人及时调解矛盾纠纷,发挥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作用。”廖能忠说道。
此次培训,与会人员深入贯彻学习了******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精神,并按照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韦绍仕对我县提出的“以解促和,以矛盾纠纷化解,营造平乐和谐的社会环境”的指示精神,以构建大联调机制为契机,加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筑牢矛盾纠纷调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局机关干部职工纷纷表示,授课老师的讲解通俗易懂、针对性强,经过培训受益良多。作为一名司法干警应该要全面了解熟悉司法局的职责任务,才能在今后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