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区司法局调解向前一小步纠纷化解一大步
作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中的重要环节,调解制度既加深了双方对法律的理解和认知,达到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又增加了双方之间的理解和信任,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龙圩区司法局新地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作为各项工作的努力方向。
工作人员开展调解工作
近日,新地镇古卯村两户村民因财产损失的赔偿问题产生矛盾纠纷,李某生在焚烧垃圾时,火势蔓延至李某权堆放在旁边的木材,导致李某权的木材被全部烧毁。双方当事人因被烧木材的价值争执不断、各执一词,场面十分紧张。为防止矛盾升级,司法所和新地镇综治办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稳控局面。到达现场后,只见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吵得面红耳赤,互相谩骂,势必要分出“高下”,工作人员立即将双方当事人分开,并且让他们分别派出一名代表进行调解,各自阐述观点及理由,厘清症结所在。经了解,本次的争议焦点为被烧木材的价值。
当事人现场签订协议并交付赔偿款
为彻底化解本次的纠纷,工作人员以邻里之间的和睦为切入点,根据被烧木材的体积、市场价格等情况折算价值,向双方当事人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并根据李某生的过错程度提出调解方案,从法、理、情三方面循序渐进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开导,促使双方就被烧毁木材的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经过长时间的耐心劝解,最终二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以李某生折价赔偿李某权1300元的方式圆满化解了这次的“争吵”。
调解向前一小步,纠纷化解一大步。一起起纠纷的化解、一件件矛盾的解决,都体现着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传承和坚守。一直以来,新地司法所及新地镇综治办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用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努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全力做好人民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