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长洲区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7〕11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梧州市长洲区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梧州市长洲区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长洲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格局、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促进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做好重点区域、重点江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结合长洲区实际,制定本划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理论为指导,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优化畜禽规模养殖产业布局为目的,通过科学合理划定我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安全和生态安全,逐步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推进畜牧业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协调发展。
二、划定原则和依据
(一)划定原则
1.坚持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安全的原则;
2.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健康协调发展的原则;
3.坚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原则;
4.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划分边界范围的原则。
(二)划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令第257号)、《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令第***3号)、《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17号)、《“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3号)、《广西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6〕133号)、《梧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梧政办发〔2016〕14号)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
三、划定范围
(一)禁养区范围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2.城镇居民区、工业集中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及周边距离500米范围内区域。
3.境内主要江河干流沿岸500米范围内区域。
4.基本农田保护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二)限养区范围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的禁养区边界外扩500米范围。
2.城镇居民区、工业园区建成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区域的禁养区边界外扩500米范围内区域。
3.距离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沿线500米范围内区域。
4.境内其他江河(非主要江河)沿岸500米范围内区域。
5.根据城镇发展规划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应当限制畜禽养殖的其他区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养区域。
四、划定结果
长洲区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划定面积为135.68平方公里,主要涉及城镇居民区、工业集中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西江和桂江沿岸、以及基本农田保护区等5大类区域;限养区划定面积为113.41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禁养区外扩500米,另涉及交通干道沿线和非主要江河沿岸的外延500米范围区域;除了禁养区和限养区以外的区域总面积为123.48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倒水镇东侧和西侧的山地丘陵一带。具体划分情况见表1和附图一。
表1 长洲区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面积统计表
单位:km2
所在地 | 行政区面积 | 禁养区 面积 | 占行政区 面积比例 | 限养区 面积 | 占行政区 面积比例 |
长洲区 | 372.57 | 135.68 | 36.41% | 113.41 | 30.44% |
大塘街道 办事处 | 6.59 | 6.59 | 100.00% | 0.00 | 0.00% |
兴龙办事处 | 46.35 | 29.28 | 63.17% | 11.91 | 25.70% |
长洲镇 | 52.11 | 37.63 | 72.21% | 9.84 | 18.89% |
倒水镇 | 267.52 | 62.18 | 23.24% | 91.65 | 34.26% |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划定为禁养区,其禁养区边界外扩500米的范围划定为限养区。长洲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5个,分别是龙新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长洲镇龙华村莲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倒水镇思源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倒水镇旭村溢木山冲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倒水镇平石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具体划分情况见表2和附图二、附图三。
表2 长洲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分情况表
单位:km ²
序号 | 所在地 | 所在地 | 禁养区 面积 | 限养区 面积 |
1 | 兴龙办事处、长洲镇 | 龙新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8.62 | 8.47 |
2 | 长洲镇 | 长洲镇龙华村莲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0.78 | 2.35 |
3 | 倒水镇 | 倒水镇思源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12.73 | 9.14 |
4 | 倒水镇旭村溢木山冲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1.24 | 3.02 | |
5 | 倒水镇平石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0.78 | 2.36 |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为禁养区,总面积25.45平方公里,位于倒水镇和兴龙办事处范围内。具体划分情况见附图四。
(三)城镇居民区和学校
城镇居民区和学校及周边500米范围划定为禁养区,其禁养区边界外扩500米划定为限养区。城镇居民区和乡村学校的禁养区和限养区边界划分范围根据自然屏障(河流、山丘等)和主导风向等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长洲区城镇居民区主要集中在兴龙办事处龙新村、大塘街道办事处、长洲镇竹湾社区锦绣社区和龙平村、倒水镇倒水社区倒水村,学校主要是坐落在城镇居民区以外的34所学校(其中兴龙办事处1所,长洲镇13所,倒水镇20所)。具体划分情况见表3、表4和附图六、附图七。
表3 长洲区城镇居民区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分情况表
单位:km ²
序号 | 名称 | 禁养区面积 | 限养区面积 |
1 | 兴龙办事处城镇居民区 | 21.44 | 4.22 |
2 | 大塘街道办事处城镇居民区 | 6.59 | 0.00 |
3 | 长洲镇城镇居民区 | 18.56 | 8.01 |
4 | 倒水镇城镇居民区 | 3.56 | 4.46 |
表4 长洲区学校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分情况表
单位:km ²
序号 | 属地 | 名称 | 地址 | 禁养区面积 | 限养区面积 |
1 | 兴龙办事处 | 平浪希望小学 | 平浪村上平四组 | 0.78 | 1.73 |
2 | 长洲镇 | 竹湾小学 | 长洲镇竹湾村4组 | 0.78 | 1.83 |
3 | 长地小学竹华分校 | 长洲镇长地村丙曹二组 | 0.79 | 2.36 | |
4 | 长地小学 | 长洲镇长地村三组 | 0.78 | 1.68 | |
5 | 长地小学新村分校 | 长洲镇长地村新村五组 | 0.79 | 2.16 | |
6 | 寺冲小学新城分校 | 长洲镇寺冲村新城一组90号 | 0.79 | 2.36 | |
7 | 第十二中学 | 长洲镇长新村六组62号 | 0.79 | 2.36 | |
8 | 寺冲小学 | 长洲镇寺冲村97号 | 0.79 | 2.22 | |
9 | 长洲中学 | 长洲镇寺冲村育才路 | 0.79 | 2.28 | |
10 | 正阳小学 | 长洲镇正阳村 | 0.79 | 2.36 | |
11 | 龙华小学 | 长洲镇龙华村 | 0.79 | 2.36 | |
12 | 泗洲小学 | 长洲镇泗洲村 | 0.76 | 1.61 | |
13 | 古道小学金坡分校 | 倒水镇古道村金坡组 | 0.63 | 1.34 | |
14 | 富庆小学 | 倒水镇富庆村 | 0.79 | 2.36 | |
15 | 倒水镇 | 古道小学 | 倒水镇古道村 | 0.79 | 2.36 |
16 | 龙江驿小学 | 倒水镇龙江驿村 | 0.79 | 2.36 | |
17 | 旭村小学 | 倒水镇旭村村 | 0.79 | 2.36 | |
18 | 马水小学 | 倒水镇马水村 | 0.60 | 2.20 | |
19 | 古善小学 | 倒水镇古善村 | 0.79 | 2.36 | |
20 | 三贵小学富宁分校 | 倒水镇三贵村富宁组 | 0.79 | 2.36 | |
21 | 三贵小学富安分校 | 倒水镇三贵村寺底组 | 0.52 | 2.34 | |
22 | 平石小学下汉分校 | 倒水镇平石下汉村 | 0.79 | 2.36 | |
23 | 蓬冲小学 | 倒水镇蓬冲村 | 0.79 | 2.36 | |
24 | 路垌小学 | 倒水镇路垌村 | 0.79 | 2.36 | |
25 | 大同小学 | 倒水镇大同村 | 0.59 | 2.21 | |
26 | 平石小学 | 倒水镇平石村 | 0.79 | 2.36 | |
27 | 仁义小学河口分校 | 倒水镇仁义村塘步组 | 0.79 | 2.36 | |
28 | 平石小学儒良分校 | 倒水镇平石儒良村 | 0.79 | 2.36 | |
29 | 仁义小学 | 倒水镇仁义村 | 0.79 | 2.36 | |
30 | 三贵小学 | 倒水镇三贵村 | 0.79 | 2.35 | |
31 | 仁义小学夏垌分校 | 倒水镇仁义村夏垌组 | 0.79 | 2.20 | |
32 | 古城小学 | 倒水镇古城村 | 0.65 | 2.28 | |
33 | 富万小学 | 倒水镇富万村 | 0.38 | 2.17 | |
34 | 大桥小学 | 倒水镇大桥村 | 0.*** | 2.36 |
(四)工业集中区
工业集中区及周边500米范围划定为禁养区,其禁养区边界外扩500米范围划定为限养区。长洲区共有2个工业集中区分别为梧州市不锈钢产业园区、梧州长洲工业园区。具体划分情况见表5和附图八。
表5 长洲区工业集中区禁养区和限养区分布情况表
单位:km ²
序号 | 所在地 | 名称 | 禁养区面积 | 限养区面积 |
1 | 兴龙办事处 | 梧州市不锈钢产业园区 | 7.99 | 4.46 |
2 | 兴龙办事处、 大塘街道办事处 | 梧州长洲工业园区 | 2.24 | 3.50 |
(五)江河流域
桂江、西江干流沿岸500米范围划定为禁养区,其禁养区边界外扩500米划定为限养区。辖区内5条其他河流(雅尖河、富庆河、旭村河、大城河、古城河、仁义河、三贵河)沿岸500米范围划定为限养区。具体划分情况见表6和附图九。
表6 长洲区河流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分情况表
单位:km ²
序号 | 名称 | 位置座落 | 禁养区面积 | 限养区面积 |
1 | 桂江 | 涉及古道村、龙江驿村、古善村、渔业村、倒水社区、平石村、仁义村、平浪村 | 34.61 | 24.86 |
2 | 西江 | 涉及龙华村、正阳村、泗洲村、寺冲村、长地村、龙平村、龙新村、恒祥社区、大塘社区 | 32.89 | 7.10 |
3 | 雅尖河 | 涉及蓬冲村、马水村 | 0.00 | 17.6 |
4 | 富庆河 | 富庆村、古道村、龙江驿村 | 0.00 | 8.50 |
5 | 旭村河 | 旭村 | 0.00 | 10.55 |
6 | 大城河 | 大同村、倒水村 | 0.00 | 11.62 |
7 | 古城河 | 古城村 | 0.00 | 7.30 |
8 | 仁义河 | 仁义村 | 0.00 | 7.65 |
9 | 三贵河 | 三贵村 | 0.00 | 9.15 |
(六)交通干道
长洲区辖区范围内,益湛铁路、G207锡林浩特-海安公路、S6502梧州环城高速、G65包头-茂名高速公路、S323梧州-迁江公路5条交通干道沿线外扩500米范围划定为限养区。具体划分情况见表7和附图十。
表7 长洲区交通干道限养区分布情况表
单位:km ²
序号 | 名称 | 限养区面积 |
1 | 益湛铁路 | 15.31 |
2 | 锡林浩特-海安(G207) | 8.01 |
3 | 梧州环城高速(S6502) | 6.17 |
4 | 包头至茂名高速(G65) | 31.29 |
5 | 梧州-迁江公路(S323) | 28.87 |
五、管控要求
(一)在禁养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各类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禁养区内现有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由区人民政府根据其所在区域敏感程度及污染程度确定搬迁时限,逾期不搬的,由区人民政府依法强制关闭。
(二)在限养区内,严格控制和削减畜禽饲养总量,不得新建、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现有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污染物的排放要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还应采取有效措施削减少排污总量或进行污染物综合利用,全面实行现代生态养殖。超过限养区环境最大承载量或未实现污染物排放达标的,由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整治,经整治仍未符合要求的养殖场(小区),由区人民政府依法强制关闭。
(三)在除禁养区和限养区以外区域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采取畜禽养殖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措施,有效削减排污总量或进行污染物综合利用,全面实行现代生态养殖。
六、相关说明
(一)畜禽定义
本方案所称畜禽,是指国家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品种,包括猪、牛、羊、马、驴、驼、兔、犬、鸡、鸭、鹅、鸽、鹌鹑等13类。
(二)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
本方案所称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是指达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养殖规模标准的畜禽集中饲养场所。按照《广西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5〕133号)中规定,畜禽规模养殖标准为:
1.生猪年出栏≥500头,生猪存栏≥200头;
2.肉牛年出栏≥100头,奶牛存栏≥100头;
3.肉鸡年出栏≥50000只,蛋鸡存栏≥10000只;
4.其他折合达到上述规模的其他动物养殖场(小区)。
(三)本方案从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方案有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有关功能区域的核定由相关部门解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