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近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青岛市水务管理局联合印发《青岛市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加强水务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推进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制度支持。
制定《实施办法》是青岛市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的具体行动,对于强化水务法治管理,提升水务治理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该《实施办法》聚焦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方面、水利工程管理、水土保持、供水排水等工作中的重点问题,通过建立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分析研判本区域水事秩序和水事违法案件特点,研究协作任务和重点事项,协商解决重大问题,商定专项行动。
同时,双方还建立了执法司法联动、双向线索移送、相关部门协助检察机关开展调查、信息共享和技术协作、业务交流、业务联络等六项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交换,建立健全专家库,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推进问题整改,形成司法、执法合力。
下一步,青岛市水务管理局将密切与市人民检察院协作配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充分发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的协同作战效用,共同打击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水事违法行为,为推进青岛水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