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营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草案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
3月2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营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草案)》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
会上,市人大相关专委会和委托法规草案起草单位分别汇报了《营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草案)》起草过程,与会单位就法规草案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需要重点开展论证的内容提出建议。
会议指出,《营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重要立法项目。在立法过程中,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确保立法工作与市委决策相对应、与人民群众关切相呼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实现制定出的法规立得住、能管用、可操作,经得起实践检验。要注重沟通协调,形成立法合力。相关部门对《营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草案)》涉及的职责分工、工作机制、管理措施等存在不同意见的,要认真研究、协调解决。要提高立法质量,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要结合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实际,深入研究,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民营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在系统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认真采纳、吸收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做好与有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在《营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中充分体现我市在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的创新做法,制定出一部符合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实际,具有营口特色的法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渤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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