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举措持续提升社会代理机构服务效能
为持续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和水平,持续对社会代理机构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地的管理,提升社会代理服务效率,我中心采取“三举措”,全力抓好进场社会代理机构管理,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通过对社会代理机构进场实际情况,梳理社会代理机构进场交易常见错误和不规范行为,对应正确操作,制定印发了《社会代理机构进场指南》,加强质量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细化服务流程。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深化内部整改,制定《社会代理机构的考核评价制度》,每次采购活动开展后,由采购人对社会代理机构在招标活动中的表现进行评价。对不履职、不尽责,违反相关法规的社会代理机构,按严重程度记分处理。
二是强化现场管理。严格实施《社会代理机构现场管理制度》,斗硬场内异常情况处置,实行“红黑榜”制度,让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及服务质量始终处于有效监督控制之下。并将社会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信息统归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让政府采购项目开、评标过程更为有序,同时推动要素资源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开公示,完善要素交易信息披露,促进要素交易市场健康有序。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为强化社会代理机构素质和能力,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期组织社会代理机构培训,学习贯彻招标采购基本法律知识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并围绕电子标书制作方法、平台操作等内容对社会代理机构适时开展招投标系统操作培训,通过实操演练的方式,使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迅速掌握、熟练各类型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提高业务能力,提升办事效率,提升工作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