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烟草专卖局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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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1月27日发表
索引号: | 011158671/2023-01703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枣阳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3-01-18 | ||
标题: | 枣阳市烟草专卖局《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发证机关;通知书;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号码;烟草专卖局;管理办法;企业名称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枣阳市烟草专卖局 |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本局依法收回下列单位或个人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因无法以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通知书》,现依法公告送达。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局领取《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序号 | 许可证号码 | 企业名称(字号) |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 | 经营地址 | 送达文书 | 收回理由 |
1 | 420****07322 | 枣阳市鑫雨烟酒副食经营部 | 鲁思阳 | 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南城新华路16-26号16-27号(石棉厂小区门面) | 枣烟专[2023]第29号 | 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
枣阳市烟草专卖局
2023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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