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平县2023年衔接实施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结余资金分配指标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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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1月09日发表
根据沈阳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关于做好结转结余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加快落实的通知》要求,康平县2020年至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结转结余资金61.897169万元。经部务会研究同意,从《关于入选康平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库的通知》(康民宗发〔2022〕9号)中选择确定康平县2022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项目具体为:
张强镇:2023年张强镇官宝村路边沟项目(少数民族发展),61.897169万元。
公示时间:从2023年1月5日至1月15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电、来信及来访形式反映问题、发表意见。
来访电话:024-87348948
来访部门:康平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地 址:康平县滨湖综合楼3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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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7 08:18:1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