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靖江市审计局对靖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信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及人员情况
市工信局是主管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内设机构10个、下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下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2个。
截至2021年末,市工信局核定编制100人,其中行政21人、事业79人;实有人员62人,其中行政22人、行政附属1人、事业39人;另外劳务派遣13人、离退休260人。
(二) 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市工信局经市财政局批准的年初预算收入7733.02万元,追加指标2823.08万元,调整后的预算数为10556.10万元,财政实际拨付10556.10万元,收支平衡。
市工信局2021年财务账反映当年实际收入10556.10万元,支出10556.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5.38万元,项目支出7880.72元。
市工信局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反映,2021年年初结余125.***万元,当年无结余,年末累计结余125.***万元(非财政拨款结余79.09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工信局提供的会计资料、电子数据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的财政收支情况,年度预算收支活动基本符合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但在预算编制及执行、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等方面还存在需要规范完善之处,需进一步纠正和改进。
三、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
1. 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精准
抽查市工信局项目预算编制情况,发现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精准。
2. 无预算列支保安费
市节能中心2021年初未编制保安费预算,当年12月列支保安费4.97万元。
3. 拨付工会经费补助不够合理
2021年12月市工信局系统工会以“慰问支出较以前年度显著增加、举办工会活动经费不足”为由,申请拨付工会经费补助25万元,市工信局当月拨付。因不合理拨付工会经费补助,市工信局系统工会2021年新增工会经费结余14.15万元。
(二)非税收入征缴方面
房租未及时收缴
抽查市工信局出租房租金收缴情况、疫情下减租政策执行情况以及相关税金缴纳情况发现市工信局部分房租收缴不及时。如:
租户陆某某未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房租,截至2022年3月末欠缴房租13万元。
四、 审计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
关于“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精准。”问题的整改。2021年市工信局新能源汽车补贴预算指标数160万元已收回;2021年船舶修造(拆)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多编制预算30.7万元已结转至2022年。市工信局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在参照往年收支情况的同时,密切关注政策变化等增减变动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的执行率。
关于“无预算列支保安费”问题的整改。由于市工信局行政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合并办公,相关经费在年初编制预算时考虑不够全面,未分单位编制物业管理费。现已对物业管理等需要政府采购的内容合理列支预算,市工信局加强对《预算法》的学习,科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资金实际需求安排资金,严格执行“无预算不采购”相关规定。
关于“拨付工会经费补助不够合理”问题的整改。由于预估工会经费金额偏大导致工会经费结余。工信局系统工会将工会经费结余中可用资金纳入2023年预算,在以后年度内按实际情况向单位行政申请补助。
二、非税收入征缴方面
关于“房租未及时收缴”问题的整改。陆某某承租市工信局的下属资产用于饭店经营,由于受疫情影响,饭店经营困难导致未能及时缴纳租金。在市工信局多次催缴下,陆某某已于2022年6月10日缴纳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年度租金,目前不存在欠缴房租情况。市工信局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执行房屋租赁合同,及时催收房租,确保不再发生房租拖欠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