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督查组到玉林市督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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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至11月2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二级巡视员陆赞率领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粮食和储备局、农业农村厅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督查组,到玉林市督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玉林市副市长石红艳陪同。
10月31日下午,督查组在玉林市文化艺术中心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玉林市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田长制、耕地撂荒治理、年度耕地流进流出等相关台账资料。
11月1日至2日,督查组通过随机抽选,先后到兴业县石南镇马塘村高标准农田项目、兴业县中心粮库、兴业县田长制办公室、陆川县马坡粮食管理所和陆川县马坡镇雄英村朱和岭耕地流出恢复整改点,进行现场督查,并走访种粮农户了解种粮补贴到位情况等。
督查组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扛起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守耕地红线,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的手中。各级田长要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等主管部门,加强协调对接,根据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整治等耕地保护系列专项行动的要求,将耕地恢复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好落实,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耕地面积不再减少,粮食播种面积不再下降,粮食持续稳产增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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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