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严打严控陆川县扎实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根据玉林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陆川县按照“党政主导、公安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要求,提高站位,狠抓各项禁燃措施落实。2020年春节期间,实现县城禁区内无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取得了城区空气质量全区连续两天排名第二,全市排名第一,1月份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6.77%(同比上升30.44%)的好成绩,得到了群众和上级领导的好评,为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向市委市政府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领导重视,提升站位。2021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该县在原来的基础上,将马坡和平乐镇纳入禁燃区域,禁燃范围扩大了,工作量增大,工作任务更艰巨,工作压力更大。为此,县领导高度重视,提升站位,扎实抓好各项禁燃措施的落实。一是陆川县成立禁燃领导组,及时制定出台《陆川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和《陆川县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同时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禁燃工作,层层压实责任。二是1月27日县长刘启亲自主持召开全县干部会议,对禁燃工作进行全县动员部署。三是副县长、公安局长冯国深入到温泉镇等单位去检查落实各项禁燃措施,亲自向群众宣传禁燃相关法律法规。1月28日,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潘庆东亲自组织县政府办、应急局、环境局和治安大队等部门领导到马坡、平乐等镇检查、督导禁燃工作。四是禁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开展禁燃限放工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部门联动,多措并举。该县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和优势,动员各部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禁燃工作强大聚合力。教育部门、安监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主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该县动员全县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禁燃宣传“七进”活动,即“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通过政府网站和微信等方式发放禁燃通告;在主要交通路口、单位门口悬挂宣传标语100多条;要求店铺、旅馆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禁燃标语;在重要街面设立显目的警示牌20多块;派出所、社区人员等走进城中村、居民家中发放《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2万多份、禁燃宣传资料7万多份;公安局在20辆警车上安装小喇叭进行播音宣传,使得禁燃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重拳出击,严打严控。该县充分发挥公安、安监、环保等部门的作用,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禁放烟花爆竹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禁燃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公安机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打击专班,依托科技支撑,发挥专业特长,重拳打击非法生产、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取得较好的成绩。2021年1月1日至2月3日,我县公安机关查处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件(烟花爆竹)17起,治安拘留18人,查封扣押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1301件(箱),涉案价值63000多元。
五、落实责任,督查问责。该县切实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全面压实责任,各部门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2021年以来,该县由禁燃办牵头,已开展了2次大型督查,对各部门存在的问题要求落实责任,加强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全力推动各项禁放管控措施落到实处。
(供稿人:李增胜 审核: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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