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10号
各县(市)区委(党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市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市(中、省)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防控指挥部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快各行业复工复产复业,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按照因地制宜、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原则,经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
一、精准防范境外疫情输入。要进一步强化大数据分析运用,完善数据共享、信息通报、入境人员核查等机制,搞好与省内外各地区信息推送及工作衔接,全力配合北京做好防输入工作,切实加强对境外来锦返锦人员防控措施落实。继续加强北京、沈阳、大连机场工作专班力量,科学有序规范地做好来锦返锦人员接收、运转、处置等各项工作,做到无缝对接、闭环管理,做好人文关怀。要全面夯实属地责任,强化社区(村)对经北京、沈阳、大连以外机场转道来锦返锦境外人员的排查、管控,并及时上报,按相关规定科学处置,坚决防止境外疫情输入。
二、稳妥有序调整管控措施。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实行扫码登记或实名制登记(测温),亮码(扫码)显示绿色的人员、测温正常的人员正常通行。建立健康认证跨地区通用互认机制,对于来自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只要持有健康通行码或健康证明且没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入锦后不进行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
三、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在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全市各行业、各企业、各类法人单位、个体工商户等恢复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除校外培训机构、托幼机构、***室、舞厅、网吧、游泳馆等继续暂停开放外,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及影剧院、游艺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足疗店、美容院、室内健身房等场所,在做好场所消毒通风和人流管控,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等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营业。恢复开展全市旅游经营活动。
四、有序全面恢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口腔科、耳鼻喉科、美容科、针灸科、***科类门诊部、诊所恢复诊疗。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直接组织工作力量,根据机构功能定位、专科特点、服务人口数量,按照“一院一策、一科一策”的原则,制定并细化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的工作方案。要运用好“互联网+医疗健康”,大力推行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分时段就诊。要加大无偿献血组织动员力度,保障临床用血需求。
五、扎实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复课准备工作。要做好防控物资保障准备、演习演练和应急预案工作,盯紧抓实学生、教师、校园、家庭四个关键环节,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复课时间,由市防指按照省防指要求统一确定。
六、继续夯实各级防控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慎终如始、精准精细严格落实分级防控要求,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担好自己的责。要持续强化基层防控措施落实,盯紧盯牢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人群,深化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机制。要督导检查,对工作失职失责的,要依纪依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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