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沃山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再生铝年产20万吨再生铝及铝材精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广西沃山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再生铝年产20万吨再生铝及铝材精深加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广西沃山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再生铝年产20万吨再生铝及铝材精深加工项目
2、建设单位:广西沃山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址:田阳区头塘镇新山村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
5、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15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年产20万吨再生铝,产品方案为10万吨铝棒、5万吨合金锭以及5万吨铝材精深加工产品,主要建设熔铸车间、挤压车间、原料车间等及其配套设施,主要设备有熔炼炉、铸造加工设备等。
二、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如果需要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向建设单位来电、来信咨询,或者进入本次公示网站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1)。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期限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针对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公众。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
2、公众就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4、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如果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者在本次公示网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2)。公众填写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承担评价工作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广西沃山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
联 系 人:孔林阳
联系电话:177****9670
2、环评单位:
评价机构:广西丰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新环球大厦右塔1902
联 系 人:陆工
联系电话:0776-2963416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
广西沃山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丰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五月五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