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水务局坚持污染治理结合再生利用稳步提升水体质量
雨花台区水务局坚持污染治理结合再生利用稳步提升水体质量
一是落实落细河湖长制。出台“河长制”五项制度、一个办法,构建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将全区59条河道、134个小微水体纳入河长制管理。完成23处省河湖“三乱”违法行为整改任务,清除清单外乱建、乱占项目18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河湖问题“清四乱”排查。健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出台《雨花台区河道养护考核办法》(试行)等,全面启动河道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管养新模式,确保水环境长治久清。
二是持续推进水环境治理。累计完成黑臭河道整治25条、河道水环境提升27条、小微水体整治22个。2018年实现全面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全区基本完成劣Ⅴ类水体销号。1个“国考”断面、3个“省考”和4个“市考”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考核目标。
三是开发利用非常规水源。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指导监督雨水、工业废水等非常规水源的收集利用。同时,结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利用城南污水处理厂排放的达标尾水补给工农河与周边水系,2021年全区再生水利用率达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