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烈安置小区农贸市场招租公告
经县党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巴烈安置小区农贸市场一、二、三层商铺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位于凤山县凤城镇巴烈安置小区,本次商铺分为26个标的。一层农贸市场菜台共24排96个,每一排作为一个标的进行招租,共24个标的;二层商铺标的面积1677.72平方米整体招租;三层商铺标的面积1677.72平方米整体招租。本次招租铺面已全部装修。
二、招租标的限定使用范围:除噪音、污染大以外的其他行业。
三、本次招租年限:招租成交后,一楼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连续3年。二、三楼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连续6年。
四、租金收取方式:一楼中间菜台24个标的一次性收取。二、三楼第一、二年收取成交价25%,第三、四年收取成交价的30%,第五、六年收取成交价45%。
五、水电安装及费用交纳方式:水电费用由竞得人按月自行向水电部门缴纳。
六、本次按房屋现状整体进行招租,不对面积、瑕疵承担任何责任。
七、每个标的竞租保证金:一楼农贸市场菜台每排竞租保证金2000元,竞租起始价三年A区每排54000元(5个摊位);三年B区每排32400元(3个摊位)。每次应价阶梯为每次1000元,也可以整倍数应价(单次加价不能高于1万元)。二、三楼竞租保证金20万元整。二楼六年竞租起始价为269万元。三楼六年竞租起始价为269万元,每次应价阶梯为每次 5000元,也可以整倍数应价(单次加价不能高于5万元)。竞租起始价详见清单。每份竞价保证金只能成交一个标的,如已成交的不能再进行其他标的的竞租,如未成交的可以继续进行其他标的的竞租。竞价中,竞价主持人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八、竞价成交后,对未竞得人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竞得人其余的成交款必须在10日内全部交清,竞得人未按时交纳成交款的,直接没收竞标保证金。
同时二、三楼分别缴纳经营押金20000元,一楼农贸市场每排缴纳1000元经营押金。竞得人交清成交款后,待查清到账无误后于10个工作日内退还竞租保证金。
九、竞价成交后,双方当即签订《竞租店面成交确认书》。
十、本次招租设有保留价(低价),如竞租人最高应价达不到保留价,则竞租成交价无效。
十一、报名截止日: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1月7日17时。
十二、竞标时间:2019年11月8日16时00分(如遇调整电话另行通知)。
十三、竞标地点:县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十四、有意者请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凤山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601室)办理登记手续。联系电话:6826842(办)。
凤山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0月29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