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端镇印发李端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救灾应急工作能力,确保我镇在可能遭受特大地质灾害时,能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各项紧急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组织
地质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分工、综合协调的原则。镇政府成立抗灾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全镇的抗灾救灾工作。
(一)抗灾救灾指挥部
指 挥 长: 蒲 杰(镇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 李清波(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 俊(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 雷开元、廖玉兰、李超、邓未萍、陈光平、许帝龙、马熙麟及各村(社区)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张俊任办公室主任,雷开元、廖玉兰任办公室副主任。当特大灾情发生时,指挥部办公室移到灾情发生地。
(二)救助抢险分队
队 长: 各村(社区)主任
副队长: 各村(社区)民兵连长
成 员: 各社长、党员、共青团员、民兵。
二、职责分工
(一)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督促检查灾害救助措施落实情况;负责研究灾害救助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和临时应急事项,制定具体对策,为指挥部制定灾害救助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负责搜集、整理、汇总灾情,经指挥部同意后负责向上级政府和救灾主管部门汇报灾情,统一把握上报灾情损失和救灾救济工作的宣传报道口径。
(二)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灾害点监测巡查及灾情发生后抗灾的业务和技术指导工作。
(三)派出所:负责灾害救助期间的社会治安工作。
(四)交管站:负责灾害救助期间车辆保障和交通管制工作。
(五)电信部门:确保灾害救助期间通信畅通。
(六)卫生院:做好灾害发生后的人员救治工作。
(七)民政办: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的灾情统计和生产自救工作。
(八)救助抢险分队: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人员财产安全转移,确保无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各单位必须按照分工,在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尽最大努力把灾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灾害救助应急响应
当地质灾害发生后,灾害点监测员应立即向镇政府地质灾害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汇报,指挥部根据灾情发生情况作出相应响应。
(一)如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由指挥部调度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安办及救助抢险分队到灾害发生地紧急处置,严防灾情进一步扩大,同时做好灾发地安全及植被恢复工作。
(二)如发生人员伤亡及需要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的重大灾情,镇抗灾救灾指挥部立即行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指挥部会议,听取灾害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
2.组织救助抢险分队到灾情发生地紧急抢险。
3.调度李端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派出所、交管站、电信部门、卫生院、民政办等单位投入救灾抢险。
4.到受灾地点核查灾情、慰问灾民、指导工作。
5.根据需要,向重灾地点调拨救灾物资。
6.抗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保持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畅通。
7.镇民政办划拨应急救灾资金,安置灾民基本生活。
8.安排好需转移安置的灾民及落实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
9.根据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汇报灾情,请求支持。
四、救灾款物的筹备
在请求上级相关部门支持的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捐款捐物,镇政府划拨救灾经费,积极筹备救灾资金、物资。
救灾经费、物资的具体安排原则是:通盘考虑,突出重点。根据灾情,首先确保紧急期间救助需要,其次重点安排口粮救济、倒房恢复需要。因灾引起的疾病治疗所需药品及衣被等问题,采取自己筹一点,亲友借一点,银行贷一点,政府救济一点等办法解决。总之要通过各种有效措施,确保灾民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五、灾后救灾工作
灾情稳定后,指挥部成员各单位各负其责,尽快帮助灾民重建家园,开展生产自救。
(一)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开展生产自救等工作。
(二)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是因灾造成房屋倒塌、农田绝收、财产冲光等重灾户及其它方面的损失情况。
(三)制定灾民倒房恢复重建,灾民吃饭、穿衣等总体安排方案,并分步组织实施。
(四)广泛开展捐赠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捐款、捐物、捐衣、捐被,切实解决灾区群众缺衣少被少粮困难。
(五)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监督管理,确保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
(六)组成指导组深入灾区,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灾区群众安渡难关。
六、抗灾救灾纪律
(一)主汛期和抗灾期间,各村(社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二)抗灾抢险期间,全镇各村(社区)、各单位及全体居民都应无条件服从镇抗灾救灾指挥部指令,绝不允许推诿扯皮、讨价还价,消极应付。对玩忽职守影响抗灾救灾工作,造成严重损失或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地质灾害发生期间,做出了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拟报区政府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