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摘要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摘要
一、补贴范围
自治区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种类范围选择出的15大类43小类165个品目,补贴种类由自治区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按年度调整。继续将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纳入补贴范围。
二、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在广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标准:各类产品补贴标准具体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三)自治区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对水稻、甘蔗生产机械化作业所需的作业监测终端给予单独补贴。
《广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印发前已购未补机具的补贴标准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部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定额补贴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执行。
三、补贴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操作流程如下。
(一)发布实施规定。
(二)受理补贴申请。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可到户籍所在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注册登记地或农机作业服务所在地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本文指农业农村局和农机中心,下同)及其补贴申请受理点提出补贴资金申请,并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其所提交申请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申请补贴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组织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2.购机***(应包含购机者名称、机具名称、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型号、出厂编号等信息,有发动机的还应包括发动机号);
3.机具产品合格证;
4.“一卡通”卡号或银行账号;
5.牌证管理机具行驶证和登记证书(非牌证机具无需提供)。
鼓励购机者使用“广西农机补贴App”申请。通过手机App申请的,购机者应在申请提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完成后续申请手续,逾期未完成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视情况对申请进行延期或作废。
购机者申请补贴机具数量较多或补贴资金量较大的,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购买补贴机具的数量及理由。
县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多且当年可用补贴资金(含结转和调剂资金)不够结算的,各县(区)要向申请人说明补贴政策,向申请人告知补贴资金有限,先办先补,当年无资金补贴的下一年度优先安排补贴,因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而停办相关手续或其他各种原因,导致购机者未能按时办理补贴手续的,可在以后年度优先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办理手续年份的要求和补贴额发放补贴。咨询、投诉电话:县农机局:0778—8801593 0778—8801935 县财政局:0778—8822917
水源镇咨询受理电话:0778—8700012 水源镇举报投诉电话:0778—8700016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源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