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江州区综合执法局三个统一常态化管理共享车辆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共享车辆,更好地解决运营企业“只管投放疏于整理”的问题,加强政企合作,切实维护城市市容市貌整洁。从2021年3月8日起,江州区综合执法局做好“三个统一”,组织共享车辆运营企业。对城区重要路段、重点场所的共享车辆进行常态化整治。
(一)统一时间。根据城区路段特点及市民用车习惯,特别是清晨上班前以及下午上班时段容易出现车辆堆积情况,江州区综合执法局将每天整治工作时间定为上午6:30;下午14:30,直至整理完毕。
(二)统一行动。将崇左市城区分为新旧城区两大片区,选取车流量人流量较大,商业区住宅区较为密集,学校、车站等重点场所聚集的13个路段作为整治重点,由江州区综合执法局牵头,每天安排4名队员作为领队,3家共享车辆运营企业共派出10名工作人员(按投放车辆比例分配),组成2个联合整治小组,每组7人,统一行动,统一调配,对路面上的共享车辆进行维护和摆放。这就打破以往城区共享车辆运营企业各自为战的局面,解决了运营企业路面运营维护时间不一致,工作人员分散,整治效果不佳的问题。
(三)统一标准。为使整治工作有效率、有效果,江州区综合执法局制定整治工作标准,即“投放适量、停放入框、归拢成行、摆放整齐”。自2月底先后召开1次共享车运营企业座谈会、2次共享车整治工作推进会,对执法队员以及各企业运营人员开展工作培训,力求联合整治小组每个成员都熟练掌握整治工作要求,做到整治一处,达标一处。(崇左市江州区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黄昀璐 )
图为执法队员与共享车运营企业一同规整车辆
图为执法队员带领运营企业工作人员整治乱摆放的共享车辆
图为共享车运营企业工作人员在规整车辆
江州区综合执法局召开共享车辆整治工作推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