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实验学校荣获第二届自治区文明校园称号
近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表彰第八轮自治区文明城市和第二届自治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宁明县实验学校荣获“第二届自治区文明校园”称号。
宁明县实验学校是我县唯一的一所公立全日制九年一贯制学校。近年来,该校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号召,进一步加强学校文明礼仪和环境保护工作,创设优美的校园环境,培养师生良好文明习惯。该校学生黄雅妍说:“在平时的学习生活当中我都会注意文明行为,爱护校园环境,继续发扬我校文明的优良传统,将传播文明进行到底。”三年来,宁明县实验学校在创建文明校园的活动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18年获得宁明县初中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估奖一等奖;2018年获得宁明县***红旗团委;2019获得年度“宁明县优秀少先队集体”荣誉称号;2019年获得崇左市首届文明校园荣誉称号;2020年5月获得“广西优秀少先队集体”称号;2020年9月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该校校长黄旭升说:“下一步,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致力于将学校打造成全国文明校园,让每名学生快乐成长,健康成长,幸福成长,培养更多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马永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