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普法上海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关注这些亮点
游戏充值、网络直播、盲盒销售、跨境电商……新消费模式给大家带来消费新体验的同时亦有大数据杀熟、诱导式消费等不少市场隐忧,针对新兴消费业态下出现的一些消费问题,新修订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有了不少切实更好保护消费者的突破。普陀区长风新村司法所邀请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律师带领一起大家学习。
背景简介:
2022年7月21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新修订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已于2022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次新修订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呼应建设上海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要求,新增设“消费环境建设”专章,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法定地位,发挥其桥梁作用实现社会共治、针对新兴消费业态下出现的“直播带货、盲盒经济、大数据杀熟”等新情况、新问题从立法角度予以明确规制,更为切实有利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本次新修订《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亮点:
留神“广告”新玩法(第二十二条)
不少消费者习惯购物时选择平台销量榜单中排名较为靠前的商品或商家进行购买,认定该商品已获得大众口碑认可,例如A***习惯在某点评APP中搜索好评推荐榜单进而种草购买产品,殊不知相关搜索结果排名竟可以由经营者花高价向平台购买。现今,网络广告竞价服务或网红博主接软广开展产品测评推销服务等等纷繁多样的商品营销方式,已严重影响了消费者对商品的客观真实判断,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新修订《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针对此类竞价购买排名以此推销商品、服务的行为予以了规制,明令经营者必须以显著方式标明“广告”二字,使消费者能轻易识别出商品广告,避免被诱导消费,此举亦能起到规范各类互联网广告市场主体依法从事广告宣传活动的作用,促进互联网广告业健康发展。
明令禁止大数据杀熟(第三十八条)
所谓“大数据杀熟”是指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利用大数据分析、算法等技术手段根据不同用户的消费习惯针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价格的行为。比如,就同一航班座次机票,因工作需频繁出差的B先生在平台购买的机票价格明显高于同等条件下没有出行需求的C***等类似情形。
“大数据杀熟”是经营者利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决策,但该算法决策结果非公正、公平、透明。对此,新修订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明令禁止经营者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时,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规范随机销售经营者的底线义务(第四十条)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年轻朋友着迷于购买玩具盲盒,“盲盒销售”是一种消费者不能预先知晓具体款式产品,通过随机抽选方式购买后,才能一睹商品真容,因其通过“抽彩式销售”与“隐藏限量款供应”相结合的饥饿销售模式,“俘获”了大批年轻消费群体。然而盲盒销售模式下,有诸多乱象操作如不良商家变相销售一些劣质或滞销产品,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浪费。
新修订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明确了经营者销售“盲盒”应当以显著方式公示抽取规则、商品或者服务分布、提供数量、抽取概率等关键信息,经营者实际的市场投放应当与公示内容相一致,不得篡改抽取概率,改变抽取结果,使消费者能够据此理智消费,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避免落入商家诱导购买的圈套。
网络游戏经营者对未成年人保护义务(第四十二条)
随着各类网络手机游戏APP的不断发展,未成年人擅自使用家长身份信息注册网络游戏账号并依据该身份信息关联绑定的***进行大额充值购买游戏装备的现象屡见不鲜,例如熊孩子追着不懂使用智能手机的奶奶进行人脸识别,轻易进入游戏平台“开黑”或是大额金钱充值,待家长发现真相后,要求游戏公司退款却为时已晚,并以账户注册信息是成年人为由拒绝向家长退款,网络游戏平台管理的漏洞正滋生助长着这股不正之风。
为此,新修订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范了网络游戏经营者应当对未成年人履行特殊的保护义务,明确规定向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时,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登录并通过电子身份认证,同时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时间、时长、消费限制、内容等的要求,杜绝了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成长。
网络直播营销平台负有职责义务(第四十三条)
随着直播带货的兴起,消费者们倾向于通过观看直播间主播们的激情讲解,点击提供的链接或二维码跳转至商品详情页面,下单购买商品的购物模式。然而此种新兴购物模式下,消费者们该如何得知跳转的链接页面是否安全?商品来源是否为官方正品?商品售后问题该如何向主播、平台、直播间、经营者进行维权?
新修订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首次厘清了各方责任,对网络直播营销模式进行了立法明确,规定网络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加强直播间内链接、二维码等跳转服务的信息安全管理,防范信息安全风险。直播间运营者应当标明直播间内链接、二维码等跳转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经营者。消费者因通过直播间内链接、二维码等跳转到其他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直播间运营者未标明实际经营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经营者义务(第四十四、四十五条)
越来越多的市民朋友们热衷于尝试“海淘”购买国外进口商品,一旦商品发生了质量等问题,由于实际经营者在境外,售后便因此成了难题,譬如市民D***经常因海淘商品尺码不合适,退换流程复杂而烦恼。
此次《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亦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经营者承担商品质量安全责任、跨境电商平台应当对申请入驻平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经营者审核主体身份,并负有对平台内进口商品信息作明示等义务。消费者们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如某猫国际进口超市)购买的进口商品若存在质量等问题,可直接寻找跨境电商平台、进口经营者协商处理售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