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农业委员会关于申报2018年一村一品一主体贫困村产业提升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产业部门:
为落实好省、市各级《关于推进“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巩固脱贫成果及贫困村产业提升工作等有关要求,现开展2018年“一村一品一主体”贫困村产业提升项目申报工作。望各单位接文后,尽快按要求组织开展此项工作。
一、申报范围
1.产业范围。本次申报紧紧围绕各村原有的产业基础,充分结合省“8311”产业扶贫重大项目及我县五大特色产业进行申报。对原有产业不足以带动贫困户增收的,可以因地制宜新确定一批产业项目。所有项目的确定要围绕“绿色发展”大理念,杜绝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项目实施。
2.区域范围。本次申报的项目范围重点为全县114个贫困村、贫困户相对较多的非贫困村。
3.实施主体范围。本次申报的项目实施主体原则上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为项目实施主体,村委不再作为2018年产业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促进产业的持续发展,对2016年~2017年由村委实施的资产类产业项目(包括林木资产、固定资产、畜禽资产、农机具等固化资产),通过折股量化的办法,将资产折股至村集体经济组织、贫困户、一般农户,以村形成股份制合作经济组织,以法人的身份参与产业发展、市场竞争和股份合作。对2016年~2017年由新型经营主体实施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变更实施主体,由村集体和实施主体继续完善实施合同和利益联结机制,形成股份合作制经济,并对其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改善生产条件等能推动产业发展的环节进行扶持。项目实施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资金自筹能力或具有与实施项目相一致的设施设备等。
二、申报程序
2018年“一村一品一主体”贫困村产业提升项目的申报实行自下而上的逐级申报方法。
1.支、村两委在广泛征求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意见后,通过民主决策的办法,确定2018年实施的产业项目和项目实施主体。编制2018年“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提升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一式五份)。编制完成后报乡(镇)政府初审,项目实施主体的确定严格按此通知中规定的申报范围进行确定。
2.乡(镇)政府初审后,对项目申报情况签订初审意见,由主要领导签字后加盖政府公章,同时对本乡(镇)的项目进行汇总,以正式文件连同申报书一并上报县农委,所报材料一式五份。
3.县农委按产业类别组织各职能部门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县农委对全县可行性的产业项目进行汇总,汇总后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核。同时将审核后申报书及相关文件反馈至各乡(镇)、相关技术职能部门,建立本单位2018年“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项目库。
4.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产业项目资金安排情况,结合2018年“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项目申报情况,确定2018年“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项目村和实施主体名单及项目补贴标准。
5.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项目的确定情况以文件形式批复至各乡(镇)、村,各乡(镇)、村积极协调相关技术部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一式六份,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所在村、项目所在乡(镇)、相关技术职能部门、县农委、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一份,作为项目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
6.根据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县农委作为“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的主管部门,对所有申报的项目严格把关,规范程序,建立完整的项目库。对不按要求上报的项目将不列入“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项目扶持和监管的范围。对随意扶持的项目,谁扶持谁负责。
三、编制要求
1.吃透政策、规范运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山西省特色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五有”产业扶贫机制标准(试行)》、《山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在贫困地区发展农民股份合作经济完善资产收益扶贫的实施意见》、《陵川县“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对其中的条款读懂吃透,确保“一村一品一主体”贫困村产业提升项目实施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2.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村级确定项目和实施主体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乡(镇)政府、县级各单位对项目的审核结果、上报文件、批复文件要通过网络的形式对外公布,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完善利益联结。各项目村要围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和村集体经济壮大,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鼓励其向贫困户提供全产业链服务,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完善利益联结和股份合作。建立与贫困户稳定的长效带动机制,保证农户增收的可持续性。
4.推进合同制管理,确保产业带动效益和持续发展。各项目村确定好产业项目和实施主体后,要与实施主体签订项目实施合同,明确项目建设内容、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带动农户的数量、带动形式、预期效益、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绝不准搞形象工程、更不允许出现套取国家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和可持续性。
5.强化股份合作。各乡(镇)村作为项目主体,要按照省资产收益扶贫的实施意见要求,完善“资产(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收益有分红”的资产收益扶贫机制,建立实施主体与村集体、贫困户共生、共舞、共赢的关系,持续稳定增加贫困户的收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四、几点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项目的申报是扶贫政策落实及项目资金检查的重要依据,各乡(镇)、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确定专人具体负责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确保项目申报质量。2018年安排的产业项目,原则上只在项目库中择优选定,对未入库的产业项目原则上不予扶持。对未按要求上报项目,影响农村产业发展和集体经济收入的,将追究主要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的责任。
2.严把时间节点。各村要在2018年1月30日前完成项目的申报工作,各乡(镇)要在2018年2月5日前完成本乡(镇)产业项目的上报汇总工作,县农委要在2018年2月15日完成项目的汇总上报及信息反馈工作。
3.规范申报文本。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乡(镇)推荐文件一式五份,项目村基本情况表及产业项目汇总表一式五份附乡镇推荐文件后一起上报。同时各材料都要上报电子版。电子版统一发送至lcjsz@163.com。
陵川县农业委员会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