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专项行动
近日,市委政法委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长期以来,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以各种手段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的现象时有发生。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决定,从2014年10月23日起至2015年3月,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主要针对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两类违法犯罪行为:一类是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将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最后依法定罪量刑。另一类是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的妨害执行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需要进行司法拘留惩戒的,由各地人民法院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其中行为人逃匿的,由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送交拘留所进行拘留。
我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3部门在今日《阳泉日报》发布联合通告,敦促负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义务的当事人限期主动履行,逾期,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