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招摇撞骗法网恢恢自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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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04日发表
近日,对一起冒充警察招摇撞骗案,依法提起公诉。
经审查,2012年9月,刘某在太原某回收公司购得报废警车一辆后,私自安装警灯、警报器及喊话器等装置,购买了警服、警衔、反光背心、强光手电筒、手铐等工具。此后,2012年10月至2013年1月期间,刘某着警服单独或伙同杨星星多次在离石至柳林的高速路上,以大车司机占用超车道为由,用喊话器喊话,拦截大车,对十余辆大车以罚款、扣分、砸烂车玻璃等方式索要5002000元不等的现金,共8200余元。
两人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七条之规定,该院己以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罪向离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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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7 17:02:0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