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大力度促进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实习记者刘丽霞通讯员王太明马吉)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十八条”和侦防一体多元使命,主动融入省委“六大发展”和“三个突破”工作大局,市检察院结合吕梁实际,找准切入点,制定了《吕梁市检察机关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就如何服务民营企业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
该院一是严厉打击各类涉企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二是建立预防约谈与告诫制度,主动约谈涉嫌行贿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督促涉案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主动投案自首,对罪行较轻或有自首立功表现的,通过警示提醒、训诫督导或者责令纠错,防止违法违纪行为演变为犯罪;三是打造特色教育基地,积极协助交城县院在交城县著名的非公企业山西古特金铸造有限公司打造全省第一家预防非公经济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以“宏观政策引航、贪官案例警示、企业案例警示、企业经营教育、交城预防工作”为主线,通过声光电等新兴科技手段,引导和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牢固树立守法诚信意识,提高守法用法经营,诚信经商立本的能力和水平,远离职务犯罪。
该院通过有效履行打击、预防、监督等职能,激发预防工作的生产力要素,逐步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为实现全市转型跨越发展做出更大的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