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拆除违法占地恢复耕地原貌
7月骄阳似火,广袤的农田孕育着生机。走进开原市下肥镇正阳村,占用一般耕地建起的千余平塑钢窗厂早已拆除,恢复了土地原本的样貌,一棵棵玉米秧苗奋力生长,一片碧波荡漾。拆除违法占地、恢复耕地原貌是开原市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信访案件的整改成果。
有群众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下肥乡正阳村六组东侧300米附近,金某占用2亩口粮田非法将其改成工业用地,建塑钢窗厂。接到这一群众举报信访案件后,开原市迅速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下肥镇政府、开原市自然资源局为整改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肥镇政府、开原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工作人员对信访案件现场进行了调查。经调查,案件所述塑钢窗厂位于下肥镇正阳村六组,经开原市自然资源局测绘,该厂占地面积1104.44平方米,建设了门窗生产加工车间,所属地类为一般耕地,存在违法占地行为。对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尽快恢复土地原貌,开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专项整改督导会议,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开原市领导多次深入拆除现场实地考察调研拆除进展情况,解决拆除中遇到的问题。开原市自然资源局、下肥镇政府工作人员驻守一线,对整改工作全程督导,依法依规查处,坚决立行立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当即要求该厂于6月3日前拆除地上建筑物,恢复土地原貌。当事人经过教育后表态同意,立即着手拆除事宜。经过多方努力,塑钢门窗厂已于6月2日全部拆除完毕,并恢复土地原貌,种植粮食作物。
本着以人为本、保护企业、保证企业利益的原则,由开原市政府指导,下肥镇政府牵头,在拆除工作进行的同时,为当事人找到了适合的地点重新建厂,恢复日常生产,减少经济损失。
下肥镇政府举一反三,加大土地管理宣传、巡查力度,充分发挥乡镇包村干部和村“两委”班子成员在土地管理中的作用,坚决杜绝案件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