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号关于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建议
尊敬的郭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市外出经商、进城务工人员不断增多,一些夫妻同时外出经商务工,把孩子留在家乡,今年我市就出现了18201名农村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由于与父母长期分离,在亲情关怀、生活照顾、家庭教育和安全保护等方面存在着较多困难和问题。
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是教育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多年来,各县区各学校从民族未来、社会和谐的高度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 ,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2016和2017年,各县区在2256个省市扶贫工作重点村的1141所学校建设了留守儿童关爱室,关爱室内配有专门的服务教师,配备计算机、电话、图书以及基本的体育器材;关爱室内规章制度明确,活动计划周密;关爱室建立留守儿童专项档案,档案有孩子家庭的基本资料、孩子阶段性进展情况、孩子接受辅导的全部资料,各学校充分发挥了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学校充分利用场所、设施和师资优势,给予广大农村留守儿童更多方面的关爱和服务,弥补亲情缺失,保障安全成长,使其具有阳光心态和健康体魄,促进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您提的三条建议都很好,非常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符合当前教育的大环境和孩子的多样学习需求,非常感谢您对教育的关注,对留守儿童的关心,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您的建议积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开展在校农村留守儿童登记建档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充分利用基础教育信息管理平台,认真做好在校农村留守儿童登记建档工作。对在校农村留守儿童现状进行认真摸底核查,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人数和基本情况:包括姓名、父母动态、代理监护人情况、学习状况、生活状况等信息,并逐一登记建档,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关爱工作提供支持。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动态管理机制,今后要于每年9-10月及时更新在校留守儿童信息,完善留守儿童档案。
(二)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机制。各县区各学校建立全员育人导师制,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实行“一帮一”、“多帮一”“一帮多”等方式与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子。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学校与城市少年手拉手,成长路上一起走”活动,农村留守儿童学校与城市学校联谊,学生之间相互手拉手结对子。要发动学校教职员工与留守儿童建立长期结对帮扶关系,针对存在的困难落实帮扶措施。要重点组织学校领导、党员、热心教师作为志愿者,在情感、生活、学业、安全等方面予以关怀与照顾,以父母般的亲情,经常与留守儿童展开日常交流、学习辅导和思想沟通,并保持与监护人经常性的联系,做留守儿童生活的照顾者、学习的指导者和成长的引路者。
(三)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留守儿童关爱室等阵地建设。各县区要协调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项目,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通过捐赠、共建、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要在所有农村学校建立留守儿童关爱室,开辟专门场所,配置相应的书桌、图书、通讯、活动器材等设施设备,聘任相应的管理人员,在平时和节假日接纳农村留守儿童来关爱室进行文体活动、作业整理、交流等自主活动,让留守儿童产生家的温暖,享受亲人般的关怀和照顾。
(四)重视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关注和辅导。学校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心理咨询师,时刻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思想动态、心理表现和情感发展,积极回应留守儿童心理诉求,对有异常表现的要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加强师生情感沟通交流,努力弥补留守儿童家庭温暖的缺失。学校在各项工作环节中,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将农村留守儿童标签化,引导留守儿童积极参与学校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缓解其孤独情绪,营造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校园氛围。
(五)做好对农村留守儿童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一是加强安全教育。学校要针对留守儿童的特点,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演练,开展节假日安全家访,积极预防溺水、交通、煤气中毒等意外事故对留守儿童的伤害。二是加强法制教育。多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及早发现和纠正个别留守儿童的不良行为,加强中小学生违法犯罪预警机制建设,有效预防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现象发生。三是加强感恩教育。引导农村留守儿童理解父母外出打工、经商创业的艰辛和不易,教育他们知恩图报、孝敬父母长辈。四是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青少年维权岗”建设,预防和打击侵害留守儿童人身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
(六)建立家校定期交流与沟通制度。一是建立与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交流沟通制度,班主任、结对导师要利用电话、QQ、微信等网络通道以及“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定期与留守儿童父母进行交流与沟通,及时向家长通报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和行为表现情况,指导家长加强与孩子的交流与沟通,增强对孩子的亲情关怀;二是充分利用“家访”、“校讯通”、“亲情电话”等多种形式,加强与监护人的沟通与联系,增强其做好家庭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其以各种方式关心留守儿童,支持、配合学校对留守儿童进行结对帮扶,努力化解留守儿童成长中遇到的困难和烦恼;三是利用家委会、家长学校等平台,通过举办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知识讲座和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对留守儿童代理监护人的培训,指导其树立正确的育人理念,确立正确的教育方法,切实负起监护人的责任。
(七)多方协调,构建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制
各县区和学校要加强与妇联、文明办、关工委、乡镇村居等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争取支持,形成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共同关心、教育、管理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活动实践基地、文化活动站、乡村学校少年宫等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中的作用,鼓励、动员和组织社会各部门(单位)、各界人士参与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通过设立“农村留守儿童之家”、托管中心等形式,开展行之有效的教育关爱活动,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服务新机制、新模式和新途径,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