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二、受理单位
市、县/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办理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
四、申请主体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受理条件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死亡、出国定居或丧失中国国籍后,个人账户仍有余额的。
六、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护照);
2.承诺书(死亡证明、继承人关系证明);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核定表》(现场打印签字确认)。
七、办事流程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服务指南.docx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30-5160128
监督电话:0530-12333
十一、办理地点
菏泽市桂陵路3999号市人社局2楼综合服务大厅
十二、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