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水务局深入开展2021年水行政执法监督自查与督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加强《水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持续推进水行政执法工作,2021年5月以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科室及水政监察支队,深入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自查工作,并派出督查组对8县(区)水务局开展的水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水事矛盾纠纷调处、“三项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为确保水行政执法监督自查工作取得实效,市水务局迅速响应、积极行动,按照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1年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求,及时制定监督自查工作方案,组织各相关科室、单位对行政检查开展情况、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情况、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6月份,派出督导组查阅了8县(区)水务局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建立、执法文书与案卷等资料;对2020年以来水事案件现场进行复核,在案件查处中对是否存在“以整代罚”“以罚代刑”“应立未立”“处罚不当”等行为进行现场督查检查;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区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自查工作汇报,针对部分县区制度落实还不够严格、有的县区案卷调查取证不够全面、个别县区执法人员配备还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和讨论交流,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通过此次水行政执法监督自查与专项督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行政执法工作,维护良好水秩序提供了重要指引。
下一步,市水务局将按照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对自查和督查中排查出的问题清单进行动态管理,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实,持续规范优化水行政执法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