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铺镇关于设置食品摊贩禁售区域的学校名单公示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17日发表
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四条和《湖北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严禁在校园门口及周边20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开设夜市。
现将本镇设置禁售区域的学校(幼儿园)名单公示如下:
新铺镇远大小学、新铺镇贝乐幼儿园、新铺镇蓝蓝幼儿园、新铺镇中心中学、新铺镇中心小学、新铺镇中心幼儿园、新铺镇鲁艺幼儿园、新铺镇郝庙小学、新铺镇牌楼幼儿园、新铺镇新欣幼儿园
孝南区新铺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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