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健委召开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卫生健康事项培训会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进一步提升街道针对卫生健康赋权事项行政执法能力,切实做好我区卫生健康相关工作,8月12日下午,区卫健委组织召开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卫生健康事项培训会。区卫健委分管负责同志、区司法局法治督察科科长,区卫健委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科、区卫生监督所相关人员及各街道卫健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计4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调整后,区卫健委41项行政处罚及2项行政强制,共计43项卫生健康执法事项赋权街道。
江宁区司法局法治督察科对我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目的、宗旨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对权力事项自下沉到街道以来的具体执行情况进行了简要通报。
区卫健委要求各执法人员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责任,形成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整体合力;建立机制,深入推进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力争赋权事项做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培训围绕贯彻落实《关于在各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江宁政办发〔2021〕27号)开展,卫生一线执法人员就非法行医、计划生育、公共场所、职业健康等下放的执法事项进行了专题培训。
此次培训强化了基层治理能力,推动了行政处罚权在内的行政执法权限向基层延伸下沉,提升了街道卫健部门及相关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保障基层综合执法过程顺畅、程序合规,为我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