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化改革助力发展
2016年,台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化登记制度改革,优化服企便民举措,营造安全的市场环境,助推区域经济发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是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全面落实“先照后证”、企业“五证合一”、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等登记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动迁区停止办理营业执照的通知》,履行“双告知”职责,简化登记条件,推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登记,对市场经营主体退出登记实行简易注销程序。截至12月末,新发展各类市场主体3471户,比上年同期增长41%;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95户,同比增长0.5%。各类市场主体(存续)已发展到19545户,其中内资企业25***户,个体工商户1622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27户。
二是积极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鼓励大众创业支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积极搭建政企沟通平台。联合县劳动就业服务局,针对大学生、贫困人员、农民举办创业培训活动。与县社保局协作配合,落实扶持自主创业场地补贴政策,对首次申请工商营业执照自主创业者进行认定。深入开展小微企业宣传服务月,建立小微企业名录,进一步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协助企业有效化解制约发展资金瓶颈,共办理股权出质15件,助企融资2.03亿元。加快推进“个转企”,建立个转企培育库233户,为103户个体工商户办理转型升级。
三是努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初步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全年共抽查136户企业,1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对抽查结果进行公示。基本形成了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联动机制,我县信息归集录入单位达到18家,录入总数2948条,行政许可数量1881条,行政处罚数量186条。全年新发展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户,办理动产抵押登记54件,为企业实现融资2.65亿元。
四是加快推进“质量兴县”战略。大力推进质量诚信建设,落实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等级评定、分级管理工作。结合局内部机制调整,创新推出产品质量区域监管工作新做法。制定商标和名牌培育计划,落实“一所一标”工程,共帮助申请商标注册28件,续展3件,完成了8个鞍山市名牌产品和1个“辽宁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申报工作,申报台安县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辽宁省鸭鹅产业创建示范区”。截至目前,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完成委检抽样32批次,我县共有注册商标300件(其中省著名商标7件,市著名商标12件),拥有辽宁名牌产品3种、鞍山名牌产品5种。
五是继续夯实标准、计量工作。推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完成20个标准自我声明,清理过期作废企业标准19个。强化民生重点领域计量执法检查,联合县粮食局对54家粮食收购仓储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6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了整改。开展加油机、加气机专项检查,检查加油机214台、加气机26台,督促企业对违规情况进行了整改。联合计量测试所开展“世界计量日”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为群众免费修理、检定血压计等家用计量器具80余台件。截至12月中旬,计量测试所共完成检定、校准计量器具15680余台件,完成检定费收入2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