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四条措施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日前,钟祥市印发《关于扶持企业创新发展的四条措施》,从支持技术改造、技术研发、品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等四个方面支持企业创新。
在支持技术改造方面,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给予补助, 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以“机器换人”为主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单个项目不超过400万元。
在支持技术研发方面,对新创建的国家级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对新创建的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产业技术研究院,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对企业购买转化科技成果给予奖励,对企业通过研发公共服务平台购买科技成果的,按照实际交易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成功转化的,3年内按照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
在支持品牌培育方面,企业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湖北省著名商标”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商标所属企业50万元、10万元奖励;企业产品被认定为“湖北名牌”的,一次性给予所属企业10万元奖励。企业(或组织)获得荆门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5万元奖励。企业被认定为工信部“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的, 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湖北省工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的, 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方面,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给予奖励,国家级示范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每个给予20万元奖励,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社每个给予10万元奖励,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每个给予5万元奖励。(记者李天学 通讯员尤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