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假日忙执行人身损害终获赔
本网讯(通讯员刘敬元、周云)12月3日、4日本是双休,点军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却舍弃休息日驱车赶往紫阳村,成功执结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被执行人杨某系个体工商户。2010年12月24日,杨某驾驶摩托车在紫阳村道与刘某相撞,导致刘某受伤致残。经法院判决,杨某应赔偿刘某残疾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鉴定费等损失共计21000余元,判决生效后,因杨某未按判决履行赔偿义务,刘某遂向点军区法院申请执行。
立案后,该院执行干警即前往杨某所在地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十日内日将赔偿款履行清结。但杨某因对判决不满,多次催促后仍不予履行,经查其在银行没有存款可供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中。
11月29日,申请执行人刘某因另一起车祸去世,其子作为继承人情绪激昂,到法院要求将21000余元赔偿款立即执行到位,否则将死者尸体抬到被执行人家中闹事。面对申请执行人刁蛮要求,执行干警一方面给刘某儿子做思想工作、稳定情绪,宣传法律知识;另一方面立即找到杨某,阐明案情,劝其立即借钱。适逢节假日,事发突然,执行干警放弃休息日,驱车多次赶往紫阳村。通过强有力的法律政策宣传,被执行人杨某终于凑齐了案件执行款,了结了这起执行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