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疫情防控期间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就医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试验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区直各相关单位:
为严格落实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相关医保政策,方便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就医购药,保障其合法医保权益,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夷陵区参保者居住在区内,患者自购或请志愿者代购的,无需到原来选定的医院购药,只需持市民卡到居住地附近的慢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见***)购买即可。
二、夷陵区参保者居住在宜昌市城区和其它县市区的,可就近在现居住地选择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持市民卡购买。其中可直接刷卡的在医疗机构结算报销;不能刷卡结算的先自费,待疫情结束后凭***及购药明细原件、市民卡及***复印件到区医保局办理审核报销。
三、夷陵区参保者居住在大宜昌市外、属于下列三种情形的人员,可就近在现居住地医保定点机构购药(包括谈判药),先行自费,待疫情结束后凭***及购药明细原件、市民卡及***复印件到区医保局办理报销。
1.临时在大宜昌市外居住因疫情不能回本地的;
2.已办理异地就医并在备案地居住的;
3.已办理异地就医但因疫情未在备案地居住的。
四、夷陵区参保者居住在区内,以及其它参保地参保人员现居住在夷陵区,但须跨区域购药的,报当地指挥部批准持证出行购买或代购。
五、疫情期间异地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申办报销没有受理期限限制,待疫情结束后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六、门诊特殊慢性病一次处方药量,可在遵医嘱的条件下延长至3个月。当月限额未使用完的部分可累积到下月继续使用,但不能跨年使用。
七、其它参保地参保人员临时居住在夷陵区的慢门如何购药需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八、患者自购或请志愿者代购外出通行执行当地指挥部规定。
夷陵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2日
***:
夷陵区防控期间医保慢门可正常购药的定点医院
宜昌市夷陵医院
夷陵区妇幼保健院
家和医院
二二公司职工医院
小溪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东城试验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峡坝区急救中心
各乡镇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