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本网讯(记者:王雪娇)7月29日,夷陵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宏斌主持召开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报告,并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夷陵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夷陵区2021年区本级决算草案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审查批准了2021年区本级决算。
会议认为,2021年以来,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不断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力促进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挥效益;全区预算执行总体稳定,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基本民生、工资、运转得到有效保障;区本级决算编制较为完善,部门决算草案、结转结余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等内容客观真实。2022年上半年,全区上下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提质,主要指标处于合理区间;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各项稳经济政策,财政收入实现双过半,有力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基本民生等支出,财政运转平稳有序。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了各项职能,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为夷陵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国有资产管理经验,加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闲置资产调配力度,持续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改革,促进资产节约和高效利用。要按照经济要稳住、疫情要防住、发展要安全的总要求,坚决落实好区党代会、区两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切实抓好下半年工作。要继续强化增收节支,严格预算收支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政保障能力。要强化审计成果运用,持续加强重点领域审计监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区人民法院要深入践行为民宗旨,积极处理涉诉矛盾,切实提高审判质量,不断优化执行环境;区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犯罪,强化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捍卫公平正义。
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夷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修订草案)》、《夷陵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修订草案)》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汪宏斌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议期间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长城、刘广胜、彭伏林、鲁秉格、陈立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李发兵、区人民法院院长邓家元,区监察委、区人民检察院、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相关负责人、各乡镇(街道、试验区)人大主席(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