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政府性债务运行状况良好
本网讯 日前,我县政府性债务审计现场工作圆满结束。审计情况表明,我县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偿债率分别为20%、 7%,远远低于国际公认的债务率警戒线100%、偿债率警戒线20%。政府性债务运行状况良好。
一是政府性债务管理有专门机构、专门人员。2008年8月,自治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监督管理中心,负责对全县政府性债务进行归口管理。中心成立之初,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政府公共投资和政府性债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了全县政府性债务自查清理,摸清了全县政府性债务的家底。在此基础上,债务监督管理中心按县直一级单位和乡镇建立了政府性债务分类管理台帐,对政府性债务实行动态监管。
二是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2005年6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的八条规定》,对债务总额、偿还计划、化解办法、管理权限、担保行为、防范措施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将控制新增债务、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纳入制度化管理。2008年12月,出台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债务管理办法》,建立了政府性债务管理责任追究制,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